税务小问题随便看一下说不定有你需要的
发表时间:2025-08-04 17:09:20 来源:kaiyun最新版本更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市价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市价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同时按公允市价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企业接收股东投入固定资产,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市价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市价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公司所得税,同时按公允市价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CDLETNU51长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下载《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包括机动车辆保险。因此,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37号)
答: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所以要注意哦,没签合同就不是一定不交印花税的哦。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6.企业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不是能够作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进行抵扣?
答: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按照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增值税进项;如取得航空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7.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其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不是能够同时分别减除基本减除费用?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果纳税人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且都按照5000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在年度汇算时在大多数情况下要补税。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建议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确认后,选择在一处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8.个人取得企业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个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企业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薪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9.纳税人在今年汇算清缴中自行或经税务机关提示后发现自身以前年度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等事项填报有误,更正申报后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吗?
答:依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的服务管理措施不能代替纳税人的责任。纳税人错误或者虚假填报信息资料导致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依法需要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答:纳税人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有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