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03-05 11:13:26 来源:工程施工案例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908061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广佛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和广惠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工作及对外投资,同时参股了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肇庆粤肇公路有限公司、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车库电桩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广东粤通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高速公路里程306.78公里,参、控股高速公路按权益比例折算里程合计295.88公里。
2024年,公司秉持着“服务社会、稳健发展”的理念,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与行业挑战,坚持党建引领,保持战略定力,狠抓提质增效,在高速营运、服务提升、项目建设等多个角度取得显著成效。
1)锚定主业稳健发展,稳步推进多个参控股项目改扩建工程建设。报告期内,江中高速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京珠高速广珠段、惠盐高速、粤肇高速等改扩建工程有序实施。
2)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坚决落实全省“百千万工程”重大部署,以微改造方式打造佛开高速雅瑶服务区为“助农兴业”标杆服务区;采用“光储充直柔一体化”技术,致力打造佛开高速址山服务区(北区)为新能源特色服务区的典范,址山服务区(北区)已于2024年底建成。
3)全方位提升路段通行服务水平。督导路段公司做好重大节假日保畅通保安全优服务工作,加强加密路政巡查,深化路警拯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做好入口拒超和收费站ETC精准发行,强化路面占道施工安全监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粤交营便函【2022】24号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佛高速公路收费期满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广佛高速公路自2022年3月3日零时起停止收费。
1)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总体车流量增长,通行费收入下降是受深中通道、南中高速开通,改扩建工程等因素的影响。
2)广惠高速公路,因新增路网(惠龙高速、莞番高速)和广汕高铁、梅龙高铁及广惠城际铁路的开通,对广惠高速公路的车流量造成一定的分流影响,导致车流量、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
3)惠盐高速公路,主要是改扩建施工、龙岗站封站的影响,车流量、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
4)江中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于本年度建成通车,实现双向八车道开通,车流量、通行费收入同比上升。
5)赣康高速公路,受大广高速(吉康段)改扩建提前完工、赣南大道快速路通车、龙寻高速通车等路网变化的影响,车流量、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较大。
6)广乐高速公路,2024年受4-6月汛期暴雨天气影响,佛清从北高速、广连高速的分流影响、封闭施工影响,车流量、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以现场会议加视频会议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3,460,199.30元。
2、提取1,093,491,603.90元作为2024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2024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2024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7,823.2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程锐先生、邬贵军先生、姚学昌先生、曾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2、同意公司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305.2亿元为依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公司按持有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价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程锐先生、邬贵军先生、姚学昌先生、曾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星期一)上午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在2023、2024年分别向股东派发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现金股利合计20.39亿元,加上本次拟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0.93亿元,近三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合计31.32亿元,占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数14.91亿元的210.06%,其中,2024年度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2亿元的70.00%,现金分红在本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已满足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第57号令)、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评估,做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我们认同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赞同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7,823.20万元。关联董事程锐先生、邬贵军先生、曾志军先生、姚学昌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823.2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046,810.03万元的0.75%。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应统计总金额为13,223.20万元(含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占本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1,046,810.03万元的1.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其下属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并持有相关资质,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完成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以上所预计的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价格主要是通过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定价或行业标准确定的,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采取市场询价、比价等市场化和行业标准的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涉及本公司主要营业业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业务,对本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也对公司财务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阅本议案内容,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1、赞同公司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2、赞同公司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305.2亿元为依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公司按持有广惠公司51%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价为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为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惠公司”)股东之一,持有16.5%的股权。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亦为省高速的控制股权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之共同投资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专门会议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程锐先生、邬贵军先生、姚学昌先生和曾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本议案决议内容,“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305.2亿元为依据,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公司按持有广惠公司51%股比承担资本金出资,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价为准”,公司资本金出资金额约54.48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04.68亿元的52.04%,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广惠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23.52亿元,营业范围为投资、建设广惠高速公路及配套设施;广惠高速公路的收费和养护管理;对广惠高速公路配套的加油站、拯救、汽车维修、汽车运输、餐饮、仓储的投资和开发建设。广惠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四、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本改扩建项目起于广州市黄埔区萝岗互通立交,止于惠东县凌坑互通立交,改扩建总里程约153.9公里;其中G35济广高速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国网段)97.6公里,S21广惠高速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省网段)56.3公里。
项目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汤泉至汝湖段及既有隧道路段)、120公里/小时(汤泉至汝湖段及既有隧道以外路段)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做改扩建,其中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国网段)主要由双向六车道扩建为双向十车道,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53米;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省网段)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42米。全线桥涵设计车辆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改扩建项目由广惠公司负责实施改扩建投资建设和管养,建设预计工期安排2025年初开工建设,2029年12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期为5年。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5〕2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05.2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5%,由项目单位自筹,剩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本项目建设资金构成情况: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的比例为35%:65%,其中,项目资本金由广惠公司各股东按持股票比例同比向广惠公司增资,其余资金由广惠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解决。
投资本项目可稳定我司高速公路主业支撑,通过改扩建项目重新核定收费经营期,继续夯实高速公路主业。
高速公路主业收入是公司发展的现金流基础。广惠高速位于珠三角交通枢纽核心区域,交通流量大,其通行费收入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收入支撑。增资投资广惠改扩建工程有利于扩大提升公司的高速公路资产规模,聚焦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的主责主业,抓住“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发展的黄金时期,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广惠高速实施改扩建后可重新核定收费经营期,广惠公司得以持续经营,持续巩固公司高速公路业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按总投资305.20亿元,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计算,我司按比例资本金出资金额约54.48亿元。项目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是5.08%,贷款偿还期为18.57年(含建设期5年),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省高速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4.48亿元(含本次交易);与控制股权的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5.26亿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资本金由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向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增资投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公司主业投资,项目具备投资价值,可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同意该议案。
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3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562,122,219.95元,母公司纯利润是1,634,601,993.02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等相关制度,和公司2025年的资金安排,公司拟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3,460,199.30元后以现金方式来进行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以2024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93,491,603.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下表: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093,491,603.9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093,491,603.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00%。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审字(2025)第110002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