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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相关事项的核算_2023年涉税服务实务根底知识点

发表时间:2024-01-01 14:32:38 来源:业务范围

  记载一般交税人出售货品、加工修补修配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3.一般交税人选用一般计税办法出售货品、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收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获得的收入金额,贷记“首要运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财物整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准则规则核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交税人出售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产生出售货品退回或折让时,应按规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可从产生销货退回、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未按规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冲减当期销项税额。

  交税人供给租借服务采纳预收款方法的,交税责任产生时刻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核算内容记载一般交税人依照现行增值税准则规则因扣减出售额而削减的销项税额。

  (2)待获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据且交税责任产生时,依照答应扣减的销项税额:

  1.核算一般交税人出售货品、加工修补修配劳务、服务、非钱银性财物或不动产,已承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还没有产生增值税交税责任而需于今后期间承以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2.税法和会计出售额承认时刻的差异: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交税人供给修建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付出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交税人实践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增值税交税责任产生时刻。

  企业供给修建服务,在向业主处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企业向业主处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交税责任产生时点的,应贷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待实践产生交税责任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增值税交税责任产生时点早于企业向业主处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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